见习记者叶锦江酒店会员李先生和记者近日称,他们用5000积分兑换了一张锦江酒店的“大床房通用券”,但该房券的预订已无房。正常预订显示房间,质疑锦江之星优惠券的活动涉及虚假宣传。
对此,锦江酒店表示,用户的优惠券可以正常使用,但考虑到优惠券可兑换的房源数量有限,不保证能兑换到客户希望预订的酒店,但在优惠券有效期内,用户可以按规定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凭证预订显示“无房”。正常预订有房间。
去年李先生在微信上看到锦江酒店的一个活动。“你办季卡,新用户给积分,我开。”李先生说,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去年11月,用5000积分兑换了一张锦江之星大床房代金券。根据产品页面显示,房券可免费预约,周末使用,使用期限为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5月14日。适用品牌有:7天酒店、7天优品酒店、IU酒店、派酒店,节假日不能使用。
今年3月1日,李先生因为要去呼和浩特,打算用房券预定当地3月11日的房源。页面显示“未找到符合条件的酒店”,但正常预订发现当地7天酒店仍有房源。
之后他尝试更改入住日期,查了3月13日和3月16日的预订。但仍有房券无法预订的情况,但有正常预订的房源。对此,李先生质疑,平台引导消费者换券后不提供房源,正常预订时会有房源,属于欺诈消费行为。
记者在锦江酒店的APP描述页面看到,该产品并未提示可能无房,也未提醒每天兑换房券的房源数量是否有限。
回应:可用于房券兑换的房源数量有限。
对于这种情况,锦江酒店表示,用户的优惠券可以正常使用。进入房券“立即使用”页面,平台会自动显示可预订的酒店列表。但考虑到每家酒店可用于房券兑换的房源有限,不能保证客户想订的酒店都能兑换到。但在房券有效期内,用户可以按规定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锦江酒店表示,已与顾客沟通并达成和解。李先生还表示,锦江酒店已经升级了更多品牌的客房券。
律师:产品设计应注重关键信息的有效披露。
广东大江律师事务所刘晓倩律师表示,李先生实际使用代金券时,在“无法预订房间”的情况下,平台并未提前提示。但公司给出的解释也与房费凭证中描述的细节不符。没有提示房券可兑换的房源数量有限,可能导致客户希望预订的酒店无法兑换的情况。
当商家开展这项活动与消费者交流时,一种契约关系就已经形成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格或者费用等。并根据消费者的要求进行解释。
因此,酒店的后续解释不能成立,酒店应根据凭证的详细描述为李先生调换凭证。另外,这种情况要在后续兑换凭证的页面上详细注明,让消费者充分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