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东南漳州讯(本网记者林永青)记者从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近日,福建九龙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郭炳卓、监理单位四川建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何军等,平和县杨光路至何斌路污水工程施工单位被列入漳州市安全文明黑名单。
平和阳光路至滨江路污水工程,施工单位为福建九龙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郭炳卓;监理单位为四川建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何军.2020年5月8日下午3时左右,平和县阳光路至何斌路污水工程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两名中毒者分别于5月14日和5月17日死亡。5月20日,施工单位将事故上报平和县住建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存在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未在规定期限内上报的问题。
5月22日,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项目经理郭炳卓、主任何军未到场,无请假手续。经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证实,其长期不在岗。
根据《漳州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经公示核实,决定将平和县杨光路至何斌路污水工程施工单位福建九龙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郭炳卓、监理单位四川建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何军列入市级安全文明黑名单。
据悉,对列入黑名单的责任人,责令责任人所在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更换,并办理“项目监理制”变更手续,对拒不整改的企业,按照动态监管办法给予Mi分值5分。黑名单责任人自“工程监理系统”完成变更手续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承担漳州市辖区内的工程建设任务。
黑名单责任单位在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参与全市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投标。